地方官的副手继续留任在这些郡县,美其名曰:协助太守或县官牧民。 一个郡县,除了太守或县令外,还有其他的官吏,汉朝的官吏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和复杂。以县为例,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与县同一个级别的地方行政机构还有道、国、邑。国是侯国;邑是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境内有少数民族居住的称为道。 刘厚横扫天下后,嫌这样的划分太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