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华日经济提携,在开发利用资源方面。为日本提供特殊方便,其中在采矿工业中日本企业可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获得中国矿产开发权;日本八个大财团在对华贸易中于钢铁、煤炭、纺织品、化工原料四大项享有进出口税项豁免权。 (五)中国政府补偿因事变而造成的在华日本侨民所受的损失,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 (六)恢复和平后,日军在半年以内撤出七七事变以后日本事实占领区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