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思考和衡量的依据(16 / 20)

,哪有那么多条件。”

“第四个!”

“杀者无罪!”

“凭什么又如此判,女甲或其好友,杀人者罪。”

“男甲先行要侵犯,犯罪在先,女甲为反抗,自然无罪。”

“那你这不是与此前第一判决有相悖,同样,你先站在了道德之上定罪,前后差距却如此之大。”

“第五道!”

“甲行医杀人,其罪当诛!”

“甲应当无罪,丁终无理取闹,疾病之事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