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总理处,吴昌时大小罪状数十条,其中最重要的罪状则有四条,一是能内,也就是结交内侍。而按明制,交结内侍者斩。其二,吴昌时大肆贪污,收受贿赂、卖官。其三,毒杀张溥,其四,勾结首辅周延儒、煽动京军闹饷,谋逆做乱。 这四条大罪之余,还有许多条罪状。 但仅这四条,每一条都够吴昌时死一次了。 朱慈烺看过之后,立即召刘钧、刘宗周、吴甡入见,出示供词,然后令他们召集都察院、大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