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并无忠君之心(4 / 13)

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永乐年间,养济院大规模发展,为天下府州县所俱有,弘治年间,养济院更是开始由内地州县向边陲各卫所扩展。

在这崇祯年间,历史上的崇祯皇帝也曾下诏,规定顺天府境内各养济院均属卫所,三百里以内的流民,皆验发本籍,由官司收养,三百里以外及不能行走的,则是交由地方官服接济。

前半部分听起来非常振奋人心,像是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