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也会同意,因为毕竟他们与放映商之间是长期合作的关系,并不是“一锤子买卖”。但这种灵活性也容易造成一些纠纷,比如2004年好莱坞影星梅尔吉普森自组icon公司发行了大片《基督受难记》,放映商regal娱乐院线起初同意按照好莱坞大片的标准分割大致约55%的票房给发行方,但最后却只按照艺术片的标准支付了34%的票房,于是愤愤不平的梅尔吉普森发起了诉讼。虽然最后双方以庭外和解告终,但从中也可以洞察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