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和公权发生冲突,私权就要让步。当更多的私权和公权冲突,那么公权就不再是公权,而是转变为私权,新的公权产生。 这就是阴阳转化。 本质是道,不是法! 公权力不需要刻意制约,公权力只需要保持不变质即可。也就是,只有变质为私权的假的公权力,才需要制约。 保持公权力不变质的力量,就是道,不是法! 这就是“法无明文禁止可行之,道无理教所违可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