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是秦代时所创的,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废除了分封制,改立郡县制,建立起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当时一共将天下分设为三十六个郡,每个郡的地方长官都由朝廷直接委派并且只对中央朝廷负责。 后来到汉代,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也就是郡国并立,不过汉代所谓的“国”和春秋战国时的“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那些诸侯王对自己的封国并没有行政管辖权,其国相也并不是诸侯王自己封的而是由朝廷委派,其实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