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行事,行政当局不得干预,司法所需经费,由本省议局预备立宪完成后由省议会议定,亦不容更改;在人事任免上,司法各官任命权利由上级机关与本级议会共同掌握行使,行政当局亦不可干预。 行政与司法地截然分开,实为中国3000年政治实践之破天荒第一次,虽然起落频繁、风波不停,但这个权力格局大体亦坚持了下来,行政当局背后有司法、立法两大权力监督,再也不能恣意妄为。 各省地方政权坚持省-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