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议决本省单行章程规则之增删修改事件; 七、议决本省权利之存废事件; 八、选举资政院议员事件; — 九、申覆资政院咨询事件; 十、申覆本身督抚咨询事件; 十一、收受本省人民陈请建议事件。 在经历了漫长的选举和等待后,维新元年十月一日(1909年11月日),.>.<.,会期四十日,自十月一日起至十一月十日,倘若议程众多且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