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再有类似的案件,其他法官可能会参考蓉城法院这次的判决。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现实社会更不是。 名誉是一个人的面子,是一个人的尊严,轻易不能冒犯,大多数人都没有这个意识,除非让他们受到教训,他们才会收敛! 闻樱同样很高兴,“郑律师辛苦了,我想指定《蓉城晚报》,让韩主编在晚报上刊登道歉公告!” 蓉城这边的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