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混混。 他有钱、长得帅,又能打,在混混堆里如鱼得水,他组乐队,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玩摇滚,沉迷市井小巷里黑漆漆的游戏厅,甚至去地下拳场跟正经的拳手你死我活,他不要钱,不要名声,就想痛,想麻木,索然无味的过每一天。 他就这样烂着,臭着,沉沦着。 直到快要烂进泥坑里,腐化成一堆面目全非的碎肉。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