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器随意丢弃在楼梯口便能看出,他似乎并不担心警方通过这把枪查到自己身上,也就是说,此人对自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十分有信心。” “第二,从案犯的动机来看。基本可以排除反社会、泄愤或者恐袭的可能,因为如果是前两种,他就不会非常克制地只杀了三人;如果是后一种,也就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或宗教诉求而制造得枪击案,那他应该在案发前或案发后,向公众、政府发出声明或留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