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手中这份名录概要来说,其实它是由两个官吏合力完成的,而这两个官吏则代表着不同的部门,说白了,这两个人就是刑部内部的律师。 一个负责有罪诉讼,一个则负责无罪辩护。 负责有罪诉讼的,要将具体的罪名什么的统统讨论一遍,任何疑点都不能放过。 而无罪辩护其实就是字面上理解的意思,从卷宗中去寻找一丝丝的猫腻,哪怕有一丁点的可能,就要进行无罪辩论。 这么做的劣势是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