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军器监亦或是军队,对于弓弩的管制相当严谨,即便是军中损坏废弃的弓弩,亦必须返回军器监中,能修则修,不能修复则彻底毁坏报废。 而且这个过程中的交接手续严格,谁交付,谁接受,一清二楚,绝对做不得假。 李崇真冷冷道:“在军器监甲弩坊的账册上,共有三张弩弓并未按照规定毁坏报废,其中两张被工匠私自卖出,另一张则是送予他人。” 房俊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