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既不认识这马,也不认识马上黑衣的少年。(1 / 29)

我没有同黎宵讲起娘亲的事情,其中当然也包括了那被弄丢了的枇杷。

可能因为,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说的,就连我自己当初其实也没能真的难过几天——此际若不是因着这漫天大雪,刻意回想起曾经的种种,我应该是早就忘了的。

再者以黎宵动不动挥金如土的性子,恐怕也不会觉得几枚半生不熟的枇杷有什么好念念不忘的。

所以,我只是同他说,我住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