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