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同仁,但北京大部分家庭嫁娶,都是双方家庭共同出资给新人置办一套房产,写两个人名字。这种男方全资,女方要求加名的,我到现在也只见过这一例。男方父母留了一点心眼,并且有当律师的朋友,让儿子写了欠条及借款理由,并且律师出见证。 所有的款项,都是男方父母的账户中划出,包括卖掉的惠新西街南口的那套小房子。一年后,女方提出离婚,并且要求分配这套房子中的一半,事情最终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