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 四名副手大士,观点并不一致。 两位副手判官大士主张宣判四位修士有罪,他们认为:“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人都必须被判处死刑,此四名修士,按律当斩。” 另两位副手判官大士主张宣判四位修士无罪,他们认为:“大约百分之九十的大夏民众认为应该宽恕这四名修士或仅给予象征性的处罚。民众的态度显而易见。因此‘审判应该考虑民情’,四位修士应该宣判无罪。” 四位副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