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三十四章 我,掀桌子的人(1 / 16)

柳青刚才就这事儿咨询了律师,对方告诉他,打架致人手臂脱臼属于轻微伤,不接受和解按律处罚的话,施暴人最多拘留十五天,而且对方卸完他的胳膊又给正了过来,只要对方抵死不承认,说众诚集团的人串通诬告,法医那边又验不出伤来,能不能给予十五天拘留都是问题。

苏明玉这边呢?顶破天就是挨了几巴掌,脸肿了,后槽牙松动了,还流了点血,要验伤也就是轻微伤,这种程度的结果是没有办法送苏明成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