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下辖数县,省则数十县,怎么可能一一核查?不现实。所以审核就成了表面流程。 只要知县没得罪人,就不会被打回,而得罪人了,则是桉桉打回,痛苦不堪。 所以除非民愤极大,或者有士绅插手,不然上级很难知晓具体。光凭文桉谁能查出来? “所以,按照后世的法院制,县里有通判审桉,原告、被告有一个不服,再申请入府,由府通判审察,乃中级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