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员工林某,冲突的原因是林某及其同伴想通过通廊楼梯口无票上车。我们一致认为学警打人的性质是违纪但情有可原,结论是防卫过当。” 哗! “请问你们这算是要包庇打人者了吗?” “对啊,视频上打人者甚至拖着被打者。难道不算故意伤害了吗?” “对啊,打人这难道不算违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