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拉在一翻思考后,决定提出宰相与七大臣的组合,分别是刑事大臣、农业大臣、工业大臣、司祭大臣、军士大臣,税务大臣和外交大臣。 七大臣分别负责部落的刑罚事务、耕种农业、制造工程、信仰传播、军事征募、统人收税和外交等七项事宜,并且与宰相进行商议处理,最后由宰相或大酋长进行决定。 宰相和七大臣是负责处理行政事务的,桑拉又提出在大酋长之下设置枢密会与秘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