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满清十大酷刑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从人道的角度而言,他应该立刻下令一枪打死受害者,免得他们继续受苦,可是这样做非常人道却不为法律所容,如果他敢下令打死这两个必死的受害者,就等于惹下人命关司,正所谓法不容情,界时他唯一的结果就是上军事法庭以谋杀论处。 即使舆论有利于他的行为,最多也就是个从轻处罚的结果,绝不会有任何收获。 叶涵可以不计较利益得失,却没必要,也不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