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八十二章 配药(2 / 13)

过多少量,要不然便属于犯罪。

因为这些规定用量的药材本身便有巨大毒性,人体虽然具有一定的解毒能力,但是当摄入药材过多,体内蕴含的毒性便更多,人体自身解毒能力便跟不上,从而导致中毒。

但是这些东西都是古代医家总结而来的,随着社会医学的进步,同时环境和社会物质的发展,再加上中医讲究因地制宜,有些地方医家已经突破了原有的医学限定。

比如说我们熟悉的附子,生附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