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公司的事情,早在朱由检的规划中。 但是这时的公司,和后世的商业公司完全不同。 他要成立的,是类似东印度公司的机构。能够行使一部分衙门的权力,方便海外开发。 在郑氏集团要求朝廷允许他们在沿海活动,仍旧收取报水之后,他决定把征税的权力授权给东宁公司,通过合伙方式,分享这部份利益—— 据他所知,郑芝龙靠着报水发家,每年岁入千万,以此富可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