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十年代中期被李想直接断代的巨无霸公司们,正在迫切需要新型技术焕发生机,当来自东方的国企,提出拿股分换技术使用权时,虽然在谈判过程中极力挣扎,以及来自外部的干扰和施压,最后到底还是跪倒了在新技术面前。 李想要求的不高,他根据这些公司的体量,只提出了10%—20%的占股要求。 而且还在合同中标明,平时占股的国企并不动用经营权和投票权,除非该公司的决策被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