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就不由再一次被勾了起来! 在林小明家暂住的那些日子,她最喜欢吃的就是他养的三黄走地鸡,肉质要比比一般的鸡更有弹性,更嫩滑,也更有嚼头。 沾上剁碎的红葱头加酱油以及纯正花生油调制成的酱汁,有着葱油的清香,又不失鸡肉的原味,鲜美可口,滋味无穷,让人越吃越有味,越吃越想吃,越吃越停不下来。 洛璃搞不懂自己当时怎么就那么馋,一只七八斤的大阉鸡,她一个人能干掉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