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的妻子又何辜? 而且,若是之后乙的儿子再次报复,杀了甲和甲的儿子,那这还是大复仇,按经义判,还是无罪。 如此世代仇怨,何时是休。 莫非要将某家人杀绝了才行? 而且,这还只是浅显的问题。 一旦案子只能由经义来判,而不以律法为根基,那么律法还有什么用,律法就成了一纸空文,而经义的意思是可以扭曲的,这将彻底将国家的制度从法制改为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