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燕省人大常务会议依法罢免沈复明副省长一职。不久。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给予沈复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就沈复明经济犯罪案件向全党发出通报:沈复明在担任章程市委书记、燕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00万余元…… 消息一出,燕省上下震惊! 虽然沈复明还没有正式宣判,但身为官场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