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败类,死不足惜!” ...... 方寻即使再不喜欢这些皇室的人,此刻也有点看不下去了。 “血色骷髅”的这些人就是一群疯子,不折不扣的疯子。 他们视人命如草芥,肆意屠杀,实在是太残忍了。 方寻本以为自己已经够残忍了,但跟这些家伙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自己从来不会胡乱杀人,杀的要么是该杀之人,要么是招惹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