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退回到两天前,分局长的一位朋友,找到了他。请他帮忙捞出一个人。 那个人,分局长看过他的档案,也就是走私商。这次因私动违禁物品,被抓进了警察局。 现在在分局的看守所,没有送上总局。 如果送到了总局,那么就得由总局负责处理了。 分局长本来不愿意,但是,那个朋友说,如果分局长帮了这个忙,那么,会给他一份重礼。 有多重的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