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产量大约多出汉代四分之一,《新唐书,食货志》中记载,京畿之中,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之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者。 地主收租率十分之五,京畿的良田大约一亩两石,这是京畿的良田,要是平均到天下,亩产一石还是有的。 盛唐时期,开垦土地最多为八百万顷到八百五十万顷,以收租五升计算,每年掌控在朝廷手中的倒有可观的六千多万石,可扣除了勋贵,官员,世家等免税阶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