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的这个卷宗,代表了结案,代表了给这个案件盖棺定论。 两名主犯畏罪自尽,从犯庄良德流放。 如果人们在不知道实情的前提下去看这个卷宗,可以说从中挑不出任何的毛病。 然… 庄良德那日可是在大堂之上公然承认了自己所犯的罪,甚至是公然称律法只是约束贱民的! 他的话,可不光是当日在大堂外的百姓听到了。 经过几日,已是传遍了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