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公众场合吸引他人的注意并不是多困难的事情,比方说大喊地震,或突然发出怪声尖叫什麽的行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达到上述的效果,不过以结果论来说,我不会采取这种作法。 理由无他,这麽做或许能一瞬间吸引到大量的目光,可是其效力却不持久。 真要说以奇怪的行为吸引注意,比起大吼大叫,我还宁可高声宣布我即将在五分钟後表演吃牙膏的行为。 当然吃牙膏只是举例,若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