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冬冬的号、ChenYoin、DeAr_风爆打赏) 攻克仆骨太过容易,杨侗野心滋长,先把战利品押送到克鲁伦河南岸,交给接应的民团兵以后,忍不住又杀向了同罗部。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此时不杀,更待何时? 这一仗打得如此顺利,一则仆骨抽调了自己部落里的部分勇悍之士。另外一点是没有防范之心:他们根本料不到随军会在冰天雪地里,向他们发动猛烈袭击,以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