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参股。 老美的法律其实很扯淡,为了增加企业之间的竞争,相同经营内容的企业,你只能进一家董事会。 表面上看,这个规定非常不错。但是,你怎么管那些财团和机构。这群家伙,基本都是一伙的。 是,财团之间是有竞争。但是,当他们面对新人的时候,立场是完全一致的。等把你宰了之后,他们才会相互厮杀。 后来的高通,通用,微软,苹果,谷歌,甲骨文,显然都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