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的军制实行的是卫所制,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州府设置卫所,卫所的老大叫卫指挥使,基本都是由太监担任这个职务,每个卫一般下设五个千户所,实编人数五千六百人。 从本义上来说,卫所的士兵都是职业兵,而且是世袭的职业兵。 意思就是,只要祖上在卫所当兵,那么后代就会有一人必须要当兵。 但是当国家安定以后,卫所兵的实际任务并非打仗,而是屯田,也就是开荒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