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词朴实,十分精准,我理解的文笔就是这样:一阵见血,用最准确的词来描述,这就是文笔,那些通篇形容词不叫文笔,叫矫情。” 这种观点显然是立刻被多人点赞。 很多人感觉茅塞顿开:为啥一些诗,例如杜甫的,自己就是看不出哪里好,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很显然,李阔的这两句诗不应该就只有两句,我觉得他应该是一首完整的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放上来,是不太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