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假设,如果真的有第三命同伙——也就是你们推测为凶手的那个人——一起行动的话,他也是佩了枪的?那么既然他们闹出了内讧,两名死者都掏了枪,但是凶手却没有用枪而是选择了徒手凭蛮力杀死了他们。” “或者他只是对自己的力量有自信不想用枪。”布洛克道。 “也有可能,不过一般情况下你还是用枪更省时省力。” 布洛克又问:“你知道,哥谭罪犯们的世界也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