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实际上来说应该不属于新人合同,10年s出道的时候他就跟公司签订过一份合同,一切的分成都跟新人差不多。 出道后签的这份2年合同很多分成已经不属于新人的范畴了。 就拿他自制曲的版权抽成来说,不知道是不是觉得对他很愧疚,在自制曲的版权方面,他跟公司是82 也就是说他自制曲的版权费基本上全部归他个人所有。 为什么都说创作型歌手很容易获得别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