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各行政省、海外领的最高警察部门,这警察院,在南洋的地位是很高的。它隶属于警察司,院长的等级只比司级小一点。司法院、纪检院的等级,也俱是如此。 而这件事情,因很多都在警察院的管理范围之内,所以理应是警察院院长做总负责人。尽管这事做好了,是一件大功劳。但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太多,调查起来,难度不小。就以目前所回答的,很难说这不是冰山一角。 所以论起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