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傻子在国内是不多的。 因为国内和国外的司法体制不同,国外的刑事案件在判决上,既重视证据,还有陪审团这种东西存在。 在国内能够成为证据的证据,在国外不一定能行。 所以,挑衅警察在国外经常听说,在国内却极少,偶尔有那么一个,下场也不会太好。 而凶手先抛弃凶器,然后尸体顺流而下,正好就在凶手抛弃凶器的地方被发现,未免太过于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