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选了一家光线昏暗的小酒馆,欣赏的不是这里的酒,而是那种混沌的氛围,“很有意思的一件事。,”他说,手里拈着酒杯轻轻摇晃,一口也没喝,“同样的嘈杂与酸臭,在一家好些的酒店里会让人难以接受,在这里却恰到好处,与蒙昧的昏暗和粗俗的面孔相得益彰。” 几张“粗俗”的面孔正用醉眼斜视这两名古怪的客人,他们的心态也与这酒馆一样混沌,没有特别的目的,可能一直相安无事,如果突然惹出点事来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