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年,大明于广东广州﹑福建泉州,浙江宁波各置一司。 三大市舶司各置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属下吏目一人,从九品,提举或特派。 或由按察使和盐课提举司提举兼任。 可问题来了。 大明开国时所沿袭的前朝市舶司旧制,本来就有着极大的问题,这市舶司不是隶属于户部。 也不隶属于朝廷。 而是隶属于地方布政司。 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