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位刘导的办事效率挺快的,第二天就把合同带来了找余泽签署,合同已经被李裳紫提前找律师看过,确定无误,主要是一些版权、收益分成的问题,除此之外,最重要的便是整个纪录片,余泽有权进行删减,即是说,首先纪录片的拍摄过程中,其内容便要经过余泽的允许后才能留下,最后剪辑完的成片,再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这相当于余泽对自己的纪录片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这也很正常,但凡是对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