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二章黑名单 北监,只是一个简称。 完整的名字应该是汉大理北督察执行监。在汉时,大理作为执法机关,设有左平右监两个职务。董俷在西域的时候,增添了督察院以掌控内部律法的执行状况。 在抵达长安之后,由于督察院在职能上和大理有重叠之处,于是将督察院并入大理。 成立督察院之初,只是为了让其督导新法的执行。 但是连董俷都没有想到,法正把这督察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