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血迹,太多太醒目,不可能让人产生误会,所有人看见该场景都会直接联想到凶杀,都会作出一个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报警。 杀人的时候,我没有考虑这些,因为那一刻我的目的很单纯,仅仅是杀人而已。我并不打算掩饰这个现场,反正最终结果都一样,都是逃亡―――我不以为自己杀死刘从军,就能够逍遥法外,能够不让人知道是我干的。我没考虑这个可能性,现代科技支持下的刑侦手段,犯罪现场大量的证据留存,再加上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