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对簿公堂(9 / 13)

首先由宋佳人作为安之素的代理律师陈述事情经过,对杨兮提起诉讼,并呈交了各种证据,证明杨兮抄袭的属实性。

宋佳人在法庭上一向采取快攻的策略,明面上的证据先摆出来,再来一番铿锵有力的陈词,往往都能占得先机。

这次也不例外,她呈交上去的证据是权威部门的鉴定结果,证实了安之素提供的原稿创作于三年前,而杨兮的手稿创作于半年前,从时间上来看,是杨兮抄袭了安之素。

“法官大人,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