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很诡异,疑点重重,论说这么巨大,这么重要的款项,本应该直接对公支付,付给对方账户。 可是因为在讲价过程中,扶桑高级管理人员索要好处。 这笔见不得人的钱,是集团公司总裁处理的。 殷轶曾经反对过这样的购买方式,提出哪怕成本高一些,也希望扶桑财团可以把设备运到玉山,调试完成,才拨付尾款。 可集团公司说这样价格会高两千万以上这笔费用需要分公司承担。